申請文件:一、申請表
二、政大在校成績單及排名證明
三、規劃書(內容依申請程序第二點辦理)
申請程序:
一、擬修讀本系「實驗學程」之學生,須徵求1名本院專任教師擔任學業導師,經與學業導師諮詢後,提報實驗學程規劃書。
二、規劃書應說明實驗學程之規劃理由、學習方向、修習課程;並說明現行主修學程規劃之課程何以無法滿足個人學習志趣或發展方向。以中文12級字5頁為原則。
三、實驗學程最低30學分,最高36學分,規劃課程必須跨主修學程,且至少須規劃一門「跨院」或「跨校」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