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為本校「優秀學生遴選辦法」及「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
凡本校在學學生,當學制未曾獲選優秀學生且符合申請資格,得經本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一級行政單位推薦,或教職員工生二十人以上連署參選。
檢附申請表、單位推薦書、連署書、師長推薦書及碩博士生成績班排名證明書如附件。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8 日(一)17 時止,申請相關資料之紙本及電子檔請逕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