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提前畢業申請公告 依《國立政治大學學則》 第五十條: 學士班採學年學分制,其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修業期限不含休學及保留學籍學期。但得視學系性質延長一至二學年,並得視學系實際需要,另增加實習一學期至二學年。 學生因成績優異,於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准提前畢業。… 第五十一條: 前條第二項成績優異者,應合於下列規定,並於預定畢業當學期,向就讀學系提出申請,並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送教務處辦理: 一、學業成績(不含提前畢業當學期)加權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排名名次在該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二、各學期無懲處紀錄,或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或 A 以上。 學生依前項申請提前畢業核准者,畢業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應達八十分以上,且應符合前項第二款之標準。 本學期如擬申請提前畢業者,請備: 申請表; 總成績單; 操行證明;及 提前畢業之原因理由 於 114/4/23(三)下班前交至系辦,以便系務會議召開討論。
置頂國立政治大學公開徵求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及本系113學年度第二學第一次系主任遴選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系主任任期與本院院長同任期,任期自114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三、本系系主任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所學或專長與本系教學、研究領域相關,並獲部頒副教授以上資格。 豐富之行政能力與歷練、高度之服務熱忱。 優異之學術成就與前瞻視野,可領導本系追求卓越發展。 已具本校專任教師任用資格並有本校聘任證書。 四、系主任候選人由本系推薦產生或自行登記參選產生,相關遴選程序依「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辦法」辦理。 五、凡有意參選者,請至本系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填妥後,連同相關資料,於114年4月21日17時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收(由系辦陳小姐代收),地址: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電話:(02)2939-3091轉63902;傳真:(02)2939-3024。E-mail:vivi@nccu.edu.tw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啟
置頂恭喜本系盧建誌老師獲本院 113 學年度學術研究成果獎勵──研究新人獎(1 人) 公告連結:https://comm.nccu.edu.tw/PageDoc/Detail?fid=11112&id=31612
置頂依據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台聯大)受理全時選讀生作業要點(如附件)以及本校「政治大學參與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全時選讀生實施細則」(如附件)辦理。 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學生於註冊在學第三學期起。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 5 月 9 日(五)於教務處註冊組上班時段受理申請。 備審資料:申請學生應於期限內檢附台聯大友校全時選讀生學生基本資料表乙份、歷年成績單乙份、學習計畫書乙份及其他個人相關成就證明,送至教務處註冊組彙整,轉請所屬學系同意後辦理。 相關修課規定及成績採認等事項,依第 1 點及本校甄選公告辦理。 甄審結果預定於民國 114 年 7 月於教務處網頁公告,如有申請審查作業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楊小姐,校內分機 63284。
114 學年度學士班核准轉系(組)學生共計 178 名;廣播電視學系錄取名單如下方附件。 核准轉系(組)之學生,請依下列規定事項辦理: 轉系生無需辦理抵免學分,其於轉系前所修學分是否列入轉入學系之畢業學分,比照同屆本系生之畢業標準。 降級轉系者,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必修科目表規定辦理;其在原系重複修習之年級,不列入轉入學系之修業期限計算。(學則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選課事宜,請參考教務處註冊組網頁選課訊息,並請依轉入學系該年級修課標準選課。 學生證學系名稱更改,請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後至註冊組洽所屬學系承辦人辦理。 轉系生欲選現屬學系為雙主修或輔系者,請依雙主修輔系申請作業時間,上網申請現屬學系為雙主修或輔系;轉系生具雙主修身分欲改選現屬學系為雙主修者,請依前述申請作業時間,上網申請現屬學系為雙主修,經核定錄取者,原雙主修修讀資格自動放棄並以現屬學系登錄為雙主修;轉系生已選滿經核定之輔系,欲改選現屬學系為輔系者,亦請依前述申請作業時間,上網放棄輔系資格,同時申請現屬學系為輔系。申請雙主修或輔系請依學系規定依限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依本校學士班學生轉系規則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轉系經公告後,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學生於申請轉系當學期辦理休學者,取消其轉系核准資格。
《國立政治大學國內校際選課辦法》業經 113 年 12 月 16 日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 3 條及 114 年 03 月 17 日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第 7 條在案。 本辦法全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乙份如下方附件;該辦法全文得由「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常用連結\相關法規」下載查詢。 如有垂詢,請洽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鄧懿賢小姐(分機 63277)。